机场服务

失物招领

1.服务内容:负责航站楼地面及客舱(除东航、上航客舱)遗失物品的登记、受理、查询及认领工作。

2.服务时间:08:30—22:00

3.服务地点:济南国际机场航站楼二楼出发厅失物招领处

4.服务电话:053182086359

5.领取方式

1)本人领取:须提供本人有效证件,经现场工作人员核实信息无误,履行返还手续。

2)委托他人代领:须提供代领人、委托人有效证件及委托书,经现场工作人员核实信息无误,履行返还手续。

3)快递服务:旅客已确认待领取的遗失物品,失物招领处提供快递电话,由委托人提供失主身份证复印件(或电子版)及委托书,经现场工作人员二次复核无误,履行返还手续。

6.保管期限

1生鲜、冷冻、食品、易腐或其他保管有困难的物品保管时限为24小时。

2锂电池、充电宝、打火机类保管限为7天。

3一般物品保管限为1个月。

4文件、证照、卡件物品保管期限为12个月

5)贵重物品保管限为12个月。

7.温馨提示:冒领遗失物品属违法、违规行为。

表单:

委托书链接:http://jichangtest.jnszkj.com/ueditor/php/upload/file/20210514/1620954814199912.doc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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