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服务内容:负责航站楼地面及客舱(除东航、上航客舱)遗失物品的登记、受理、查询及认领工作。
2.服务时间:08:30—22:00
3.服务地点:济南国际机场航站楼二楼出发厅失物招领处
4.服务电话:0531—82086359
5.领取方式
1)本人领取:须提供本人有效证件,经现场工作人员核实信息无误,履行返还手续。
2)委托他人代领:须提供代领人、委托人有效证件及委托书,经现场工作人员核实信息无误,履行返还手续。
3)快递服务:旅客已确认待领取的遗失物品,失物招领处提供快递电话,由委托人提供失主身份证复印件(或电子版)及委托书,经现场工作人员二次复核无误,履行返还手续。
6.保管期限
1)生鲜、冷冻、食品、易腐或其他保管有困难的物品保管时限为24小时。
2)锂电池、充电宝、打火机类保管期限为7天。
3)一般物品保管期限为1个月。
4)文件、证照、卡件类物品保管期限为12个月。
5)贵重物品保管期限为12个月。
7.温馨提示:冒领遗失物品属违法、违规行为。
表单:
委托书链接:http://jichangtest.jnszkj.com/ueditor/php/upload/file/20210514/1620954814199912.doc